发布日期:2024-04-26  生效日期:2024-04-26
为进一步强化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监管,证监会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基础上,制定《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faxingbu@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
中国证监会
2024年4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pdf
附件2.《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起草说明.pdf
1、关于发布会计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3、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对《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5、关于《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