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06  生效日期:2024-05-06
冀会协〔2024〕3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综合反映与科学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发展水平,引导事务所坚持质量导向、树立风险意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诚信建设,根据《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省注协决定开展2024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经省财政厅批准在河北省设立的事务所(含外省市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均可参加2024年综合评价。全省综合评价工作坚持事务所自愿申报原则。
二、属地原则
事务所省内有分所的,分所与总所合并申报;事务所省外有分所的,外省市分所数据不得合并到总所;外省市事务所在我省设立分所的,以独立事务所身份参评。
三、时间要求
请各参评事务所务于5月26日前,将《2024年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得分测评表》(附件2)一式两份Excel格式填报版和PDF格式签章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一并发送至省注协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使用“事务所编号+事务所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逾期将按办法规定处理。
四、公布结果
经综合评价委员会审定后,省注协于8月31日前评出综合评价排名结果,并将事务所有关情况在省注协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信息。
联 系 人:王 伟
联系电话:0311-83939385
电子邮箱:zcbyx@hebicpa.org.cn
附件1: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doc
附件2:2024年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得分测评表.xlsx
附件3:事务所编号+事务所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佐证材料样例).rar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5月6日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