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11  生效日期:2024-05-11
为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管理,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部门规章《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6月10日前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inyongjianshechu@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
1.《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5月11日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附解读)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