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25  生效日期:2019-12-25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号:浙注协〔2019〕95号
发布时间:2019-12-25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全面指导和规范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开展并购重组等业务,我会拟订了《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编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
本指引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财务尽职调查时,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出具专业咨询报告,进一步提高财务尽职调查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服务质量。仅供省内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参考使用,不具有强制性。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执业中应注意结合具体业务特点及本所自身情况灵活运用。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编制指引(试行)》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2月24日
http://www.zicpa.org.cn/NewsTrends/Announcement/2319625.html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友情提示
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5、湖北省认定机构:关于取消武汉卓美哒科技有限公司等103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