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27  生效日期:2019-01-01
发布时间: 2019-12-27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财税〔2019〕23号
各区(市)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7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予以公布,并执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款项,从企业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青岛市2019-2021年享受商品储备业务税收政策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 |
1 | 青岛第一粮库 | 市直 |
2 | 青岛第二粮库 | 市直 |
3 | 青岛第三粮库 | 市直 |
4 | 青岛营海国家粮食储备库 | 市直 |
5 | 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市直 |
6 | 青岛市崂山区粮油总公司 | 崂山区 |
7 | 青岛市崂山区军队粮油供应站 | 崂山区 |
8 | 青岛市城阳区粮食收储中心 | 城阳区 |
9 | 青岛市黄岛区军粮供应站 | 西海岸新区 |
10 | 青岛市黄岛区粮食储备库 | 西海岸新区 |
11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粮食收储中心 | 西海岸新区 |
12 | 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粮食管理所 | 西海岸新区 |
13 | 青岛市黄岛区大场粮食管理所 | 西海岸新区 |
14 | 胶南市六汪粮食管理所 | 西海岸新区 |
15 | 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粮食管理所 | 西海岸新区 |
16 | 胶南市隐珠粮食管理所 | 西海岸新区 |
17 | 青岛鑫良谷物有限公司 | 西海岸新区 |
18 | 青岛即墨市粮食储备库 | 即墨区 |
19 | 即墨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 即墨区 |
20 | 青岛胶州储备粮管理中心 | 胶州市 |
21 | 胶州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 胶州市 |
22 | 胶州市胶良粮食收储中心 | 胶州市 |
23 | 平度市粮食储备库 | 平度市 |
24 | 平度市军粮供应站 | 平度市 |
25 | 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平度市 |
26 | 青岛莱西军粮供应站 | 莱西市 |
27 | 青岛莱西市城区粮库 | 莱西市 |
28 | 莱西市粮食储运站 | 莱西市 |
29 | 青岛莱西市金谷粮油有限公司 | 莱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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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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