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9发布单位:云南省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37号)的要求,现将云南省3月份纳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3月份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
二、按照税费同步原则,社保费3月份的缴费期限同时延长至3月23日。
三、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0年3月4日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