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2014〕20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国科发高〔2013〕595号)文件精神,现对《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1〕90号)的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关村示范区试行)》内涉及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内容予以补充,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补充内容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月8日
附件:
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补充内容
序号 | 增加位置 | 增加内容 |
1 | 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6、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技术 | 字体设计与生成技术;字库管理技术;支撑古文字、少数民族文字研究的相关技术;支撑书法及绘画研究的相关技术;语言、音乐和电声信号的处理技术;支撑文物器物、文物建筑研究的相关技术;支撑文物基础资源的信息采集、转换、记录、保存的相关技术。 |
2 | 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7、图形和图像软件技术 | 静态图像、动态图像、视频图像及影视画面的处理技术。 |
3 | 一、电子信息技术(七)信息安全技术5、安全保密技术 | 文化、文物及文物衍生产品防伪技术,包括介质的生产、压印、压膜、标记技术,介质的标签唯一标识技术等。 |
4 | 一、电子信息技术 | 新媒体视听节目的监测、监控技术。 |
5 | 四、新材料技术 | (六)文化艺术新材料 |
6 | 五、高技术服务业5、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 数字电影、数字动漫等的生产制作技术;3D、4D、超高清(4K以上分辨率)、穹(球)幕、巨幕等制作传输和显示放映技术;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技术;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技术;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整合技术;数字电影与动漫制作基地支撑技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撑技术;出版物物流技术;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网络视听新媒体发展创新及衍生产品开发支撑技术;3D打印、人机交互、大数据智能处理等能支撑体现交互式、虚拟化、数字化、网络化特征的文化科技融合技术;艺术品鉴证技术;集成化舞台制作技术,舞台美术、灯光、音响、道具等加工生产制作技术;移动互联多媒体票务技术;文物保护、展览、展示、鉴定新技术。 |
7 | 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 (七)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技术 |
1、关于印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律师协会关于刑事审判阶段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阅卷服务的实施意见》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5、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享受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