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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5  生效日期:2020-05-15

阅读量:979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湘税发〔2020〕48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税总发〔2020〕2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政治意识,精准落实落细政策。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和防止违规征税收费当成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扛牢抓实,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要坚持高位推动,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坚持既有经验做法的同时,要聚焦热点、紧盯难点、排查盲点,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创新推出更实更细举措,保障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

二、依法组织收入,严禁违规征税收费。面对经济税源萎缩、税费收入下滑、支出压力加大等严峻形势和不利影响,各级税务机关要保持清醒头脑,统筹处理好组织税费收入、落实优惠政策、保障财政支出的关系,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落实总局“五个坚决”不放松。要高度重视收入质量,决不允许单纯追求收入增量而降低对收入质量的要求,尤其要重点关注关键时间节点、一次性大额税款、涉及土地和房地产税收等可能存在异常的收入,做好排查、分析和监控工作,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并及时制止。

三、推进部门协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落实财税收入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算清、算细、算准经济税源(费源)账、疫情影响账、政策测算账,及时向地方党政汇报财税收入情况,在此基础上推动各级人大合理调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使税费预算安排符合税源实际。要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精准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和依法组织收入的要求,及时回应各方关切。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省局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贯彻依法组织收入原则的情况开展日常风险排查和专项执法督察。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自觉接受、配合内外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毫不含糊坚决纠正,并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改进,加强源头治理,防止问题反弹。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0年5月15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

税总发〔2020〕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要求,统筹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为进一步聚焦“四力”,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更好落地见效,促进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责任扛牢抓实。要进一步强化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做到该免的免到位、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决不能以组织税费收入为由拖延落实、打折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要坚持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中形成的“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等好经验好做法,并不断拓展推出更实更细举措,持续增强落实政策的精准性和享受政策的便利性。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效应跟踪评估和动态分析,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显实效、见长效。

二、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禁止违反规定征税收费

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今年以来各地税费收入普遍下滑,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明显加大。面对组织税费收入的压力和挑战,各级税务机关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不允许乱收费,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坚决禁止采取空转、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要高度重视收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对组织税费收入产生的影响,密切加强税费收入形势研判,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打击“假发票”“假退税”“假申报”等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费征管漏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三、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法规范组织收入,需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途径、运用有针对性的方法,进一步广泛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和依法组织收入的要求,及时回应各方面的关切,主动释疑解惑。要在算好账的基础上,及时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合理调整税费收入预算,使预算安排符合税源实际。对存在不符合依法组织收入原则的情况,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充分争取支持处理,并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要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方面,凝聚更大合力,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增便利、获实益。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税务机关要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贯彻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纳入全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点,持续加大监督力度,重点排查收“过头税费”等不符合“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的问题。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组织税费收入等工作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毫不含糊坚决纠正,并举一反三改进,防止问题反弹。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力和违反依法组织收入原则,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等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4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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