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22  生效日期:2020-05-22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有关文件精神及《市金融局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制度>的通知》(津金监局〔2019〕15号)文件要求,经过市、区金融及相关部门甄别筛选,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决定对37家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融资租赁公司向全社会公布。对于列入“黑名单”的融资租赁公司,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