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22  生效日期:2020-05-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和《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深圳市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天。如有异议,请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深圳市财政局:83930172,深圳市税务局:83876835,深圳市民政局:25832105)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2日
附件:深圳市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xlsx
2、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3、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5、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