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12  生效日期:2020-06-12
深证上〔2020〕50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首发审核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首发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暂不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2、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3、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5、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