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18  生效日期:2020-06-18
根据相关举报线索,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规在京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经营。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及《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09〕2号)的相关规定,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所在省和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在京开展业务资质,涉嫌违规在京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应立即清退存量业务,退出北京市场。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我局郑重提醒,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未经所在省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在京跨区域经营。对于此类违规行为,我局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通报公司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欢迎大家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