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24  生效日期:2020-06-24
深证上〔2020〕55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上市公司监管透明度,明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领域的有关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深证上〔2015〕45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深证上〔2013〕1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深证上〔2011〕10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24日
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起草说明
2、关于发布会计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4、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5、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对《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