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998-03-20  生效日期:1998-03-20
财税字〔1998〕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8年3月20日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友情提示
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5、湖北省认定机构:关于取消武汉卓美哒科技有限公司等103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评论 (1)
从2010年起对于个人转让限售股开征个税!
05月27日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