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04  生效日期:2018-07-04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第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23号《关于提供根据出口报关单海关HS编码自动匹配商品和服务税收编码软件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会同宁波海关对建议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企业反映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难度较大问题,我局已于2017年开发并上线了“智能编码云平台”,纳税人可免费选择使用,该平台充分运用云端大数据智能分析优势和双重人工审核过滤功能,实现商品编码“一键匹配、便捷新增、高精准度、同类推荐”,帮助纳税人快速、准确地开具发票。目前,我省大部分纳税人已在使用该平台,从纳税人反馈来看,该平台作用明显,对纳税人准确、快捷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帮助很大。
二、对于建议税务及相关部门提供一款根据海关HS编码可以自动匹配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软件问题,由于涉及海关部门,我局会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建议,争取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相互对接,实现这一功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提案。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8年7月4日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