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24  生效日期:2019-04-24
冀税提字〔2019〕45号
尊敬的李志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减税降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对减税降费工作高度重视,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袁桐利常务副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决按照中央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夯实责任确保全面到位,从严从细从快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目前,全省税务系统正在全面对标中央部署,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接下来,各级税务部门会把“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当好落实减税降费的主力军,真正将减税降费“礼包”,高效顺畅地送到每个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手中。
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由省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确定的,税务机关仅负责征收,并无制定修改相关税率的权限。同时,我们会及时将您的诉求反馈给省人民政府,并积极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税负建言献策。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9年4月24日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