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32045号办理的答复(B)

发布日期:2020-04-29  生效日期:2020-08-29

阅读量:539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卢国纲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的建议”(第632045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六条“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的规定,房产税困难减免需由省政府确定。

根据《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的规定,纳税人享受核准类减免税,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规定核准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属于核准类税收减免,因此,您关于“将困难企业房产税优惠政策适用,纳入‘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税收优惠政策办理范围”的建议目前无法实施。

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放管服"改革需要,帮助企业克服纳税困难,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我局代省政府草拟了《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其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待按规定程序走完流程,我局将提请省政府确定适时出台。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李华

联系电话: 66700325,13907566581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6日

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x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4、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5、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