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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办理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18号提案的函

发布日期:2019-05-29  生效日期:2019-05-29

阅读量:387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您提出的《江西企业创新应重点关注人才问题》(第20190018号)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现结合税务部门职责,针对您在提案中谈到的“通过税收减免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创业企业负担,提升企业人力资本投入,如实行高层次人才税收减免政策,帮助企业提高高层次人才的收入水平”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对于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今后,我们将继续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的督促检查。积极建言,进一步争取国家税务总局的支持,大力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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