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29  生效日期:2018-05-04
宋宝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校引进人才安家费税收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税收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您的建议(方案一),通过税收返或退税的方式,确实能够有效解决引进人才安家费税负过高问题。由于税收返还或退税属于财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因此,我们将把您的意见和建议向财政部门进行反映。
您的建议(方案二),对于引进人才取得的安家费在一定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按合同期内目标分月计算税负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好,具有可操作性。但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权限、税款的计算方法等都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还没有这方面的权限。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收集整理高端人才引进方面的税收问题,择机向财政部、总局进行反映,争取相关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5月4日
2、关于发布会计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4、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5、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对《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