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11  生效日期:2018-09-11
一、税务机关目前发票版额管理模式
目前税务机关发票版额管理模式分为两类,一类是比照人民币面值设定固定版额的定额发票,必须按照版额使用不能变动;另一类是按照纳税人开票需求,对每一种发票均核定一个最高版额,允许纳税人开具低于该版额的发票。纳税人需要开具超出税务机关核定版额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申请调增版额。
二、结合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
税务机关上述管理模式,是针对纳税人开票额度多变、税务机关简化管理等需求设定的,实践表明能够满足大部分纳税人的使用需求,且具有灵活便捷的管理优势。委员提出的发票版额多样化建议,为税务机关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开拓了思路,对此我局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鉴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模式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各地方税务机关无权自行调整。我局也将积极向税务总局反馈委员建议,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改革成效。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