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02  生效日期:2020-09-02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经审核浙江省共有120家税务师事务所符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鉴证报告的资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名单内税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税务师行业执业规范及执业指引的要求,出具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项鉴证报告,并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http://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中进行备案。
附件: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专项鉴证税务师事务所名单.xls
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专项鉴证税务师事务所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0年9月2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2、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友情提示
5、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