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17  生效日期:2020-09-17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组织安排的通知》(财考办〔20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决定取消2020年新疆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2020年新疆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二、按照规定,新疆考区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三、考生报名费将按原交费渠道退还。
感谢广大考生对本次考试调整的理解和配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991-2305026、2304216、2309011
新疆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