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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1  生效日期:2020-09-20

阅读量:794 次      来源: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吉注协〔2020〕3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做好2020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的规定,按照中注协《2020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会协〔2020〕21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会制定了《2020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8月下旬至9月中旬,被检查事务所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整理工作底稿,形成自查报告。

2.9月中旬至11月底,实地检查被列入检查名单事务所。

3.12月31日前,完成检查及惩戒、处理工作。

二、报送文件资料具体要求

请被检查事务所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文件资料:

1.2020年8月30日前,将今年已经完成的业务录入我会防伪标识管理系统。

2.2020年9月11日前,按照《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向检查组提供的资料清单》整理、准备相关材料,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及被抽查的工作底稿上报我会业务监管部。抽查的工作底稿清单将另行通知。

3.2020年9月11日前,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列本次检查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刘  辉  侯岩峰

电  话:0431-81932059  80549672

邮  箱:691020505@qq.com

附件:2020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zip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8月20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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