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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2  生效日期:2020-11-02

阅读量:809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于11月2日正式上线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方案》(国办电政函〔2019〕2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20〕34号)要求,全面及时准确了解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的办税缴费体验感和诉求,持续优化服务,提升服务质效,为纳税人提供全面规范、公平公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在全市各办税服务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以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

纳税人在不同渠道办理涉税业务后,都可对我们的服务做出评价:

1.办税服务窗口或自助办税终端。纳税人办结涉税业务后,系统会根据办理的业务内容生成二维码,纳税人只需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扫描生成的二维码,即可对我们的服务做出评价。

2.电子税务局。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后,可通过首页-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我的好差评,对已办理的业务进行评价。

3.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完成咨询后,系统会发起自助语音,播报“好差评”评价语音,纳税人可根据语音提示对服务进行评价。

您的评价是对我们服务的最大鼓励,期待每一位纳税人对我们的监督,共同推动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2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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