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04  生效日期:2020-08-04
周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中小企业减小疫情影响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建议中,您从“及时梳理疫情防控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措施,点对点辅导企业享受税收政策;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且不收取滞纳金”两个方面对疫情防控期间加大税收宣传辅导和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提出了建议。我局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大税办便函〔2020〕8号),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和任务分解,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处室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相应工作。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梳理税收优惠政策及措施,点对点辅导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我局不断拓展推出更实更细创新举措,持续增强落实政策的精准性和享受政策的便利性,加速升级“线上、网上”政策宣传辅导,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并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减税降费政策汇编等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按照行业类别梳理编写《现行税收优惠政策(2020版)》。利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网上服务中心、“大连税务企业号”(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持续做好“一对一”线上宣传辅导和网上互动交流咨询,对重点企业采取“点对点”视频、电话等方式提供政策帮扶。12366人工坐席与“智能12366”优势互补,“隔空”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精准的税费优惠政策答疑解惑辅导。由于企业数量众多和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工作方式局限,不能做到对每一户企业一对一的辅导,但凡是企业提出税收服务需求的,我局都将及时做到辅导、服务到位,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
(二)关于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且不收取滞纳金
我局积极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解决燃眉之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采取了将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免除《纳税人书面申请》等5项报送资料、进一步优化线上办理流程、非关键资料容缺办理等措施。2020年1-6月,共核准我市910户企业延期缴纳税款21.7亿元,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0年8月4日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