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21  生效日期:2020-08-21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提升“农副产品附加值”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对涉农产业的扶持。如,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等等。此外,2019年以来,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同时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了增值税税率。2020年,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如,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制改革措施,符合条件的涉农相关产业的纳税人均可适用或受益,大大降低了实际税负,有利于减轻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的成本。对于您提出的“针对农副产品减税降费政策,开通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切实降低产品成本”的建议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优化政策服务、第一时间答疑解惑等举措,有效将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推送给纳税人,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感谢您对湖北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0年8月14日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