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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办理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函

发布日期:2020-05-27  生效日期:2020-05-27

阅读量:417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科技厅:

由贵单位主办,省教育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办的《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建议》(第0243号)提案收悉。结合税务部门职责,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针对提案中“学鉴浙江等地做法,对高层次人才给予免税或奖励政策,并确定专人负责高层次人才涉税信息管理和税收服务”的建议,现将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关于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1.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获奖人在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科研机构是指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审批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1997〕14号)的规定设置审批的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高等学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专门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2.自2018年7月1日起,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民办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是指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科研机构和公办高校。

(二)关于股权奖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政策

1.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股权转让时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税率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分期缴纳);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即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税率20%)计算缴纳所得税。

(三)关于“千人计划”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

引进人才回国(来华)时取得的一次性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四)其他优惠政策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二、其他省份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关于“学鉴浙江等地做法”,经我局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税收服务工作的通知》中“高层次人才税收优惠政策”所列举的是对国家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创新创业、吸引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梳理和重申,并未出台其他个税优惠政策。

2.山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税收服务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中所列举的也是对国家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创新创业、吸引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梳理和重申,并未出台其他个税优惠政策。其中第(五)条“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有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必须是省级以上部门引进,且须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有名单),单位自己引进的不享受此项政策,适用的是前述第(四)项的“其他优惠政策”。

三、关于高层次人才涉税信息管理和税收服务

针对各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特点,我省各级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对接,强化措施,有效作为,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了政策落实落地。一是点对点、面对面,有效宣传。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共举办1200余场各类宣讲辅导和培训班,覆盖2.3万余户重点扣缴义务人和97万余纳税人,积极对外宣讲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知应晓。二是问需求、优服务,便捷高效。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扩展和畅通渠道,加强与纳税人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辅导和解释工作,及时受理纳税人报送的备案资料,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三是明责任、强督查,用好政策。省、市税务局均有专人负责个人所得税减免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逐级把关,定期开展减税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及时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同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的督促检查,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我省人才引进工作和支持创新创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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