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7-09  生效日期:2020-07-09
闽税函〔2020〕136号
陈思暐委员:
《关于优化引进高层次或紧缺性人才补贴政策的建议》(20203009号)收悉。对委员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涉税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的解释说明
我国的税权高度集中,除中央明确授权外,地方政府、省级及省以下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尽管如此,我们仍将从优化我省引进高层次或紧缺性人才出发,加强税收调研与分析,适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委员所提涉税建议。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与纳税辅导力度,一如既往地严格贯彻落实惠及人才引进方面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办税便利度,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关于合理规划地方税收分成比例等的解释说明
委员有关“合理规划地方税收分成比例”和“由奖励给个人
调整为补贴给企业”等建议,均属于财政职能,不属于税务部门权限范围,建议以财政部门的答复为准。同时,我局也会进一步收集整理相关涉税建议,在税收法定原则的框架下,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优化引进人才方面等各项工作。
非常感谢委员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共同优化我省引进高层次或紧缺性人才补贴政策,促进我省社会经济等方面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赵静
联系人:章志刚
联系电话:0591-87098281,18059101765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7月9日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