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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2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09  生效日期:2020-07-09

阅读量:356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闽税函〔2020〕135号

赵曾海委员:

《关于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提案》(202012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并认同提案所诉问题与建议,2015年以来,我局在持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依托纳税信用评价机制,不断深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增值运用,联合福建银保监局及省内各家银行机构开展“银税互动”,让守信企业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就可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银行信用贷款,着力帮助民营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一、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正如您提案中对产生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分析,重要原因之一是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金融机构无法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作出准确研判。我局深刻认识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

工作来抓,帮助企业获取“纳税信用资产”。

(一)持续开展纳税信用评价。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以及全国统一的指标体系、评价方式,我局按年度对全省企业纳税人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的服务和管理。经过多年来纳税信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对所有企业的全覆盖,纳税信用已经成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数据画像”和“信用资产”。2020年,我省共有82.72万户企业纳税人取得了纳税信用级别,其中:A级纳税人4.73万户、B级纳税人28.34万户、M级纳税人36.84万户、C级纳税人0.4万户、D级纳税人12.4万户。

(二)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和服务。我局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根据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对各级企业实施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措施,为守信企业提供发票便捷服务、出口退税优先、绿色通道、“银税互动”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对失信企业采取严格发票申领、限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多项惩戒措施,并对严重失信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的奖惩作用,以此引导企业包括民营小微企业增强诚信纳税意识,改善和维护好自身纳税信用状况。历年评价结果显示,我省纳税信用A、B级企业数量逐年攀升,从1.83万户逐步增长至33万户,彰显了诚信纳税的示范作用和激励作用。

二、开展“银税互动”助力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活动

2015年起,为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

局联合福建银保监局在全省推广开展“银税互动”。“银税互动”是面向诚信的小微企业创新开展的一项融资支持活动,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融资风险、促进纳税遵从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五年来,我局已累计与2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银税互动”,帮助我省3.63万户民营小微企业取得信用贷款610亿元。

(一)建立银税合作机制,解决企业信贷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我局将企业的纳税信用推送给“银税互动”合作银行,并在依法合规和企业授权的情况下,将企业的部分纳税信息提交给合作银行,支持和鼓励合作银行利用这些信息优化信贷模型,开发针对小微企业的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银税合作贷款产品,为守信小微企业提供税收信用的贷款,助力民营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

(二)建设线上银税互动平台,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18年初,我局自主开发建设了银税互动线上平台,目前,已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16家银行实现“省对省”数据直连,实现“银税互动”信用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的全流程线上化融资服务,进一步提升了贷款效率,企业最快几分钟就能成功获贷,切实帮助民营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引导和鼓励银行金融资源向民营小微企业倾斜,帮助更多民营小微企业获得融资支持,着力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共同推进我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等经济实体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赵静

联系人:章志刚

联系电话:0591-87098281,18059101765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7月9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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