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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62号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19-05-30  生效日期:2019-05-30

阅读量:754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黔税提复字〔2019〕14号

省商务厅:

陈菓委员提出的《关于贵州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打造外资平台,充分利用外资带动制造业发展”,“扩大开放和国际合作,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财税金融、科技创新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的建议

贵州省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涉及境外投资者的相关税收政策。一是认真落实境外投资者递延纳税政策。2018年11月份,根据四部委《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3号)精神,及时修订下发了《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工作指引》,为基层迅速理解和贯彻政策提供辅导材料和执行依据。2019年一季度,组织了全省国际税收业务培训,对递延纳税政策和专项分析进行了详细讲解,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期间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宣传力度,保障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贯彻到位。二是认真落实协定优惠待遇。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避免双重征税。

二、关于“继续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打通临近的东南亚通道,与东盟进行合作”的建议

贵州省税务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走出去”企业需求为导向,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规范税收管理,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投资经营减少税收风险保驾护航,促进我省企业对外投资,增强跨国经营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助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一是建立“走出去”企业管理清册。加强与商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并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利用第三方数据收集整理“走出去”企业基础信息数据,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管理和服务奠定基础。二是落实“走出去”税收政策。在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的基础上,引导“走出去”企业规范境外投资申报、纳税申报和关联申报,及时享受税收抵免政策,帮助企业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对外投资风险。三是优化办税流程。进一步优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流程,为企业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协助“走出去”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四是开展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在总局国际税务司的统筹下,我省2016-2018年持续开展了税收国别投资指南研究,形成《中国居民赴尼日利亚投资税收指南》和《中国居民赴赞比亚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并完成年度更新工作。充分利用全国已发布84份指南(基本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以及境外其他主要投资目的地),为我省“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参考。

三、关于“在制造业利用外资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的建议

目前国家在支持基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创业就业、支农惠农等方面均已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我省企业应充分利用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四、关于“按正常程序,外贸企业出口拿到退税款需要3—6个月,退税时间过长,退税款回笼速度慢,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直接影响企业生产规模和接受客户订单能力”的问题

近年来,贵州省税务系统采取措施不断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2018年退税办理平均天数为6.6个工作日,远低于全国13个工作日的平均办理天数。2019年以来,以出口退税正常办理时间压缩到6个工作日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从提高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效率、提升出口退税核查质效、稳步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加大出口企业政策宣传辅导力度、持续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化程度等五个方面加强退税办理时限管理,为出口退税质效提升提供了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9年5月28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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