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5  生效日期:2020-01-01

阅读量:869 次      来源: 山西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规定,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个人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每月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可以作为公务费用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0年11月25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3、贵州省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4、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

5、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可再生电力合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