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8  生效日期:2020-12-08
局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已经县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doc
2.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doc
3.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doc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2020年12月3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2、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友情提示
5、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