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9  生效日期:2020-12-09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各县(区)税务局、市属各分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和《舟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舟财预〔2018〕1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20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2020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舟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序号 | 非营利组织名称 |
1 | 舟山普陀禾仁颐养院 |
2 | 舟山市普陀杭州商会 |
3 | 舟山市普陀区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
4 | 舟山市普陀区慈善总会 |
5 | 舟山市普陀区禾仁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
6 |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蚂蚁岛渔船管理服务站 |
7 | 舟山市百叶颐养院 |
8 | 舟山市夏赛丽爱心基金会 |
9 | 舟山市和润教育基金会 |
10 | 舟山海员管理协会 |
11 | 舟山市百叶老年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12 | 舟山市慈善总会 |
13 | 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 |
14 | 舟山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
15 | 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 |
16 | 浙江省南海实验学校伟兴教育发展基金会 |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友情提示
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5、湖北省认定机构:关于取消武汉卓美哒科技有限公司等103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