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0-12-16  生效日期:2020-12-16

阅读量:609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申请渠道: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均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客户端(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网上提交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1)进行申请。纸质资料留存备查。

三、操作路径:按照“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附送资料采集”路径进入资料采集页面,填写“所属年度”后,在“报送资料类别”中选择“深圳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资料受理”进入网上申请页面,并按《通知》要求上传附报资料。具体详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网上办理操作手册》(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申请资料清单

附件2: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附件1:申请资料清单.doc

附件2: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网上办理操作手册.doc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2、关于发布会计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3、《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4、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5、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对《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