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05  生效日期:2021-01-05
青财税〔2020〕36号
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27号)和《关于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青财税〔2020〕2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青岛市公益性
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青岛市慈善总会
2.青岛市赛轮金宇慈善基金会
3.青岛市一念慈善基金会
4.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
5.青岛市微尘公益基金会
6.青岛市刘校慈善基金会
7.青岛市慈明慈善基金会
8.青岛市彭措郎加慈善基金会
9.青岛市奥利凯慈善基金会
10.青岛市润泽慈善基金会
11.青岛市市南慈善协会
12.青岛市崂山区慈善总会
1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
14.青岛市黄岛区慈善总会
15.青岛市城阳区慈善会
16.青岛市城阳区鑫江慈善基金会
17.胶州市慈善总会
18.平度市慈善总会
19.莱西市慈善总会
上述单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2、关于发布会计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4、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5、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对《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