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05  生效日期:2021-01-05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促进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以及对中小企业合同及应收账款确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我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月11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leiwei@jxj.beijing.gov.cn。
联系人:雷炜;联系电话:55578435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
2021年1月5日
附件:北京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