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01  生效日期:2021-02-0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一步规范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排污单位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综合司 郭苑
电话:(010)65645217,65645215(传真)
邮箱:guo.yua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 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 征求意见反馈单
1. 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pdf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