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简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预缴申报次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4  生效日期:2019-01-01

阅读量:589 次      来源: 大力税手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降低办税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等规定,现就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中不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他纳税人,也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14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贵州省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