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23  生效日期:2021-02-23
海科工信〔2021〕62号
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相关权益,根据《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海人才局通〔2021〕号)8,现就职称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此通知宣传到企业每一位专业技术人才,由专业技术人才自行通过各大应用平台下载“码上办事”APP,在“人才”模块中填写“职称信息登记”,因涉及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切身利益,请按提示界面认真、准确填写相关内容。所填信息经本人确认后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填报范围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在职在岗且未办理退休手续(不含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通过认定和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证书的无需填报)。只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等级职称信息,获得多个系列(专业)职称的,可多次提交。
三、截止日期
个人自行填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四、填报数据问题处理
个人填报过程中,请务必先认真阅读附件《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送系统操作说明》,然后再按照要求填报。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人员。(联系人:苏宁,电话:13062359006)
特此通知。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送系统操作说明
2、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重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
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