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23  生效日期:2021-02-23
银财函发〔2021〕31号
银川市各非税执收单位:
为准确及时反映财政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我局就非税收入集中户历年未明款项9281万元进行核对清理,请各执收单位收到历年未明款项明细后,及时进行核对,对核对无误的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已开具的非税一般缴款书复印件报市财政局国库科203室。
特此函告。
联系人:王春霞,0951-6888829
银川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
1. 黄河银行-财政未明数据
1-1.交通银行-财政未明数据
1-2.宁夏银行-财政未明数据
1-3.农行2002年-2014年财政未明数据
1-4.农业银行-财政未明数据
1-5.石嘴山银行-财政未明数据
1-6.招商银行-财政未明数据
1、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4、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网络在线继续教育费用报销方式的通知
5、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2023年江苏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联合检查情况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