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26  生效日期:2021-02-26
深证上〔2021〕23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任务,丰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上市路径,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转板办法》)。《转板办法》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pdf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2月26日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关于转发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广州市高端班] 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5、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