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10  生效日期:2021-03-10
深证上〔2021〕252号
各基金管理人、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代码简称申请、上市等工作程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办理指南》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于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办理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3月10日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关于转发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广州市高端班] 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5、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