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31  生效日期:2021-04-06
深证上〔2021〕336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并为更好适应市场需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本所2017年5月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30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修订对照表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关于转发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广州市高端班] 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5、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