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29  生效日期:2021-04-29
吉财公告〔2021〕11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规定,按照《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吉财公告〔2020〕30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现将我省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4.吉林省合益救助基金会
5.吉林省健康管理学会
6.吉林市第一中学教育发展促进会
7.吉林省长安法治公益基金会
8.吉林省博友公益基金会
9.吉林省国信职业培训学校
10.吉林省星梦公益基金会
11.吉林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
1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慈善基金会
13.吉林省吉投爱心扶贫基金会
14.吉林省孤儿学校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9日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友情提示
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5、湖北省认定机构:关于取消武汉卓美哒科技有限公司等103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