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13  生效日期:2021-05-13
依据《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有关要求,经意见征集、研究评估、专家评审等环节,修订形成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公示意见反馈表,并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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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
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
3.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
4.公示意见反馈表
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pdf
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pdf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