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03  生效日期:2021-06-03
豫会协函〔2021〕14号
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省注协决定抽调部分执业道德好、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参与今年的业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要求:
1、担任审计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
2、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5年以上;
3、熟悉会计、审计等专业理论和实务;
4、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最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二、推荐要求
1、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切实增强行业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推荐工作,自觉履行行业责任,积极推荐高素质的检查人员,大力支持本所注册会计师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参加和坚持完成检查工作任务,不应因参加检查工作而影响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的业绩考核与评价;
2、符合条件的检查人员将在每一次业务检查前进行检查培训,请各所根据检查时间尽快安排并在6月18日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省注协监管部,电子版发送邮箱hnzxjgb@126.com。
三、其他
1、根据中注协相关规定, 参加协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可按照参加检查时间抵免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并根据注册会计师职务级别,给予相应的物质补助;
2、省注协将对检查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评选优秀检查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将考核结果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3、2021年的业务检查根据情况预计分为二个阶段,其中专项检查时间6月中旬开始,预计检查时间20天左右。年度业务检查预计从8月份开始,检查时间为30天左右。
联系电话:0371-65743698
联系人:王罡
2021年6月3日
附件:检查人员推荐表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