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03  生效日期:2021-06-03
浙注协〔2021〕4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浙江省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管理办法》,省注协将组建新一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担任项目经理五年以上或负责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三年以上;
(三)熟悉会计、审计、相关法规等专业理论和实务;
(四)最近三年没有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
(五)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所在执业机构内部治理健全,执业质量良好。
二、确定方式
省注协根据各所对兼职检查员的推荐情况,对相关人员综合评定后择优聘任,以往年度参加过省注协执业质量检查且表现良好的人员,省注协予以优先聘任,聘期三年。
三、使用方法与工作要求
(一)省注协每年根据工作需要从兼职检查员库中抽取部分人员参加检查工作。被抽取的兼职检查员应当按时参加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名兼职检查员每三年不少于2次参加省注协组织的质量检查。
(二)兼职检查员参加省注协组织的执业质量检查、培训等工作时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规定,由省注协分别确认为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省注协每年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检查员予以表彰和奖励。根据《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事务所当年度参加检查人员数量列入所在机构加分项指标。
四、其他事项
请各所按照要求积极推荐相关人员,并于6月2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注协,邮件主题填写“兼职检查员”,联系人:朱未,联系电话0571-85179526,电子邮箱:zicpaywjgb@163.com。
附件: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推荐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6月3日
附件:
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推荐表
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执业资格及职务 | 专业工作年限 | 手机号码 |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5、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可再生电力合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