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08  生效日期:2020-08-08
陈晓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在税务合并后缴税问题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市税务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对提案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2018年11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我省启动金税三期系统并库,作为一项全国性税收数据整合工程,此次数据并库严格执照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范执行,事前经过了严密的技术准备和风险评估,实施过程中需经省、市、县三级税务局机关对数据和业务验证,确保迁移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满足纳税人业务延续办理。从方案、设计、技术安排以及近两年实践检验来看,此次数据库的合并不会影响纳税人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纳税人办税体验。
提案中提及有纳税人并库后出现未申报记录,影响其领购发票问题,如果有具体情况,请提案人提供具体企业及相关详细信息,我们将责成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并继续给予客观公正的答复。
最后,再次感谢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我局会认真对待每一份宝贵建议,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作出税务新贡献!
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88531812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日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