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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办理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函

发布日期:2020-06-01  生效日期:2020-06-01

阅读量:350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由贵委主办,省税务局等单位会办的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3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具体要求,扛牢减税降费政治责任,坚持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与争取税收政策支持并举、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并重,推动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担、添信心,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增活力、添动能。仅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全省税务机关就依法减免各项税费1429亿元,办理出口退税246亿元,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坚持实打实、硬碰硬,完善“一竿子插到底”抓落实指挥体系和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一是汇聚政策落实合力。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纪委监委汇报工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省市县三级税务局均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专班作业和清单化运作。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18年以来先后制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20条、助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推进降成本优环境25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30条、助力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增长15条、推动房地产及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7条等系列税收政策措施,支持疫情防控,促进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管理。依托大数据智能工作平台,研究开发“税费优惠政策网格化管理平台”,打通了各税费种、各应用系统之间的壁垒,全景式反映全省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省、市、县、分局四级数据层层下钻,实现上级局管理部门一键查看统计辖区内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一键动态筛查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疑点数据,及时提醒主管税务局进行核实更正,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四是做实政策宣传辅导。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县长税课”,先后编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减税降费政策指引》,多渠道、立体化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对每一项政策措施梳理出可享受的纳税人、缴费人,逐一做好政策再宣传、操作再辅导、服务再跟进,确保政策培训辅导全覆盖;全系统组建132支青年先锋队,深入一线为纳税人、缴费人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和业务操作辅导,确保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享。

五是严格政策落地监督。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组织开展强基固本解剖式调研活动,省局班子成员“不打招呼”深入基层“点对点”督导,确保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成效在一线体现。在全省税务系统组织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自查,采取远程抽查、明察暗访、实地督导、“回头看”等方式,推动各级税务机关由点到线到面抓整改,实行“一对一”销号管理,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反馈问题、完善机制的工作闭环。

二、全力争取税收政策支持

坚持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与积极争取税收政策支持并举,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实际和重大战略部署,配合地方政府积极向财政部、税务总局争取税收政策支持。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2020年1月16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景德镇传统手工技法制瓷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号)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内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传统手工技法制瓷产品,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是积极争取赣州市延续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针对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将于2020年12月底到期的实际情况,为稳定企业预期,省税务局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一道,积极配合省政府向国务院争取延续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积极争取下调中重稀土资源税适用税率。配合税务总局做好资源税立法调研,并就下调中重稀土资源税适用税率建言献策。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明确自2020年9月1日起将中重稀土资源税税率由现行的27%调整为20%。

四是积极争取赋予赣州综保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2019年1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号),赋予赣州市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对标省委、省政府打造“五型”政府、“四最”发展环境,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省工商联组织的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省税务局在12个政府服务部门中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排名第一。

一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税务检查,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推广应用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和税收日常低等级风险自动提醒系统,对纳税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即时自动提醒,降低税收风险。

二是拓展非接触式服务。编制《江西省“非接触式”全程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拓宽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缴费业务范围,税务总局“非接触式”网上办理税费清单185项我省已100%实现,并在此基础上扩展了15项,开通微信和支付宝税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将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业务等26项高频多发办税缴费服务纳入“赣服通”,实现税收业务由“纸质办”升至“电子办”“省内办”升至“跨省办”“单一办”升至“多元办”。

三是简化办税缴费流程。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开发容缺服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容缺登记、历史查询、资料补正等服务,目前已将7大类69项业务纳入容缺受理服务范围,可容缺资料达252项。更新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将“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拓宽至10大类86个事项,“一次不跑”事项范围拓宽至12大类95个事项,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比率达92%。

下一步,省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做实做优税收营商环境,更加有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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