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7-01  生效日期:2021-07-01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浙税发〔2019〕105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湖税发〔2019〕43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开展了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暂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日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5、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可再生电力合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